农村社区构建和治理探究农村社区建设和治理是近十几年来的一个多学科的热点议题,也是一个影响深远的实践课题,有必要对其研究进行梳理评估,既促进其理论研究的积累与发展,又能兼具对实践的有效指导
这涉及到对农村社区及其建设和治理概念的界定、基于不同理论的农村社区建设和治理、农村社区建设和治理的主要议题,以及对这些研究的简评
一、农村社区及其建设和治理概念的界定1887年,滕尼斯(ferdinandtonnies)在《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又译为《社区与社会》)中提出了“共同体”即“社区”的概念
在他看来,社区就是人们生活的共同体
直今,人们尽管对于社区及共同体仍有不同的理解和解释,但是,大都将其视为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基于共同的利益和需求、密切的交往而形成的具有较强认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一定的地域”、“共同的纽带”、“社会交往”以及“认同意识”是作为社区或共同体的最基本的要素和特征
无疑,人类最早的社区形态是农村社区
对农村社区,学者们从不同的学科提出了不同的界定
1915年,盖尔平(charlesgalpin)在《一个农业社区的社会解剖》中指出:“农村社区是由一个交易中心与其周围散居的农家合成的
要划定这样一个社区,最好是利用那个交易中心的交易行为所能达到的距离,在其最远处划下记号
将这些记号连接起来,就形成了一个圆圈,圆圈以内就是一个农村社区”
费孝通对农村社区作的描述为:礼治秩序,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及熟人社会;无为政治,基层社会结构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构成的网络
也有学者将其定义为:不是一个血缘家族,也不是一个社会组织,而是以农业为主要活动聚集起来的人们的生活共同体;或者是指居民以农业生产活动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地域性共同体和区域性社会;抑或是指居民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谋生手段的区域社会
还有的将其定义为一定范围区域内的农民共同生活、农习、工作和栖息的一个有秩序的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