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农廉工程工作方案124农廉工程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按照省、市、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实施“123农廉工程”的意见》(鲁纪办发[20XX]22号)文件、《关于实施“123农廉工程”的意见》(东纪办发﹝20XX﹞40号)文件和《中共XX县纪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实施“124农廉工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垦纪办发〔20XX〕1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开发区(兴隆街道)实际,大力实施“124农廉工程”,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省、市、县纪委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坚第1页共18页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农村科学发展与和谐稳定;坚持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统筹推进、系统治理,健全机制、创新方法,加强农村民主管理和监督,构建科学规范、系统有效的运行体系,推动全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实施“124农廉工程”,即: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一个活动”;严格执行和健全完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两项制度”;着力构建“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三务”(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三级”(县级、镇级、村级)便民服务网络和“三监管”(公章、合同、工作程序)“四个平台”,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系统性整体性明显增强,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工作合力进一步形第2页共18页成;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经济权利得到进一步维护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服务观念、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农村干部权力运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等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三、工作任务(一)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