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浅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与思考】今年初,党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举措,是一项严肃而重大的政治任务
扫黑除恶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一场浩浩荡荡的扫黑除恶人民战争正以雷霆万钧之势在全国各地有序铺开
笔者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了一些思考和分析,现就个人的一些肤浅认识和推进专项斗争的对策措施发表一点管锥之见,以供同仁参考、探讨
一、高度重视黑恶势力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最高检反贪总局三局局长孙忠诚曾经向新华社介绍,横行于组织的“村霸”有四大特征:乱政、抗法、霸财、行凶
乱政即倚财仗势、扰乱国法、操纵选举
如已被判刑的XX省某市原人大代表,纠结多名同族兄弟以及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犯罪团伙,称霸一方,多次利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甚至利用势力和影响,威胁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人员,干扰基层组织选举;抗法即指暴力抗法、对抗政府、煽动滋事
典型案例如20XX年底,广西某村支书因妻子在交通事故中丧生,便伙同亲属,当着公安民警的面要活埋肇事司机
当公安民警阻止时,其倚仗人多势众进行对抗,当地派出130多名民警才将司机解救;霸财即强拿强要、欺行霸市、坐地纳贡
第1页共9页XX省某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出租农地、建设新社区农村饮水工程等事情上“雁过拔毛”
河北某村村主任自20XX年以来,组成恶势力团伙,要求所有村民结婚必须“上供”,曾有一村民未照办,结婚当天竟收到了送到门口的花圈;至于“行凶”,则是横行乡里、违法犯罪、残害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