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货物标的的确定一
商品的品名商品的品名条款是国际贸易的买卖合同中主要条款之一
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一项基本依据,它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若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品名或说明,买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直至拒收货物或撤销合同
因此,列明成交商品的具体名称,具有重要的法律和实践意义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品名条款并无统一的格式,通常都在“商品名称”或“品名”(NameofCommodity)的标题下,列明交易双方成交商品的名称,也可不加标题,只在合同的开头部分,列明交易双方同意买卖某种商品的文句
品名条款的规定,还取决于成交商品的品种和特点,在规定此项条款时,应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若使用地方性的名称,交易双方应事先就其含义取得共识
对于某些新商品的定名及其译名,应力求准确、易懂,并符合国际上的习惯称呼
同时还应注意选用适合的品名,以利减低关税、方便进出口和节省运费开支
商品的品质商品的品质(QualityofGoods)是指商品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
前者包括商品的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化学成分和生物的特性等自然属性;后者包括商品的外形、色泽、款式或透明度等
合同中的品质条件,是构成商品说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依据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卖方交货必须符合约定的质量,如卖方交货不符约定的品质条件,买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也可要求修理或交付替代货物,甚至拒收货物和撤销合同,这就进一步说明了品质的重要性
表示品质的方法国际贸易中所交易的商品,种类繁多,特点各异,故表示品质的方法也多种多样,归纳起来,包括以实物表示或凭说明表示两类
以实物表示品质以实物表示品质包括凭成交商品的实际品质和凭样品
(1)看现货成交当买卖双方采用看现货成交时,则买方或其代理人通常在卖方存放货物的场所验看货物,一旦达成交易,卖方就应按对方验看过的商品交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