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清洁生产审核服务机构工作考核标准(暂行)(2007年6月)本标准是按《云南省推荐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分解制定出的量化考核指标
主要内容包括:一、考核要求;二、"清洁生产审核服务机构工作考核表";三、"清洁生产中介机构服务情况问卷调查表"
一、考核程序及要求(一)材料审查材料审查包括五个内容,若有一个内容缺少或不符要求,即实行一票否决,终止审查
(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检查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实际情况与"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内容是否相符合(重点);第二部分是对企业人员(分三个层次即企业领导、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小组成员、在企业一线生产和工作的员工)和有关单位开展问卷调查,了解企业对"清洁生产中介机构"服务情况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三)综合评定将现场考察两个部分的内容分别按以下两个表的要求和标准进行评定,之后综合得出总分和评价结果
1、表(1)总分为200分;考察总分低于160分为服务工作考核不合格
2、表(2)"好"和"较好"的评价挡次总数为32个,总分160分;"好"和"较好"挡次的评价总数低于已填写项目的50%或总分低于已填写项目总分的80%分为服务工作考核不合格
3、表中有★号的为否决项,请企业填的表中不显示
4、"问卷调查表"的调查范围尽可能大一点,客观一点
二、清洁生产审核服务机构工作考核表检查内容基本要求与方法分值得分1
审核程序是否规范,审核报告的质量如何1
1按计划和程序认真、扎实完成了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10)1
2审核报告编制规范、方法正确、符合审核程序要求;(20)★1
3审核报告内容全面,资料完整,基础数据可靠
(20)★按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和“审核报告编写大纲”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逐条检查核对;抽查有关数据的统计方法和数据的可靠50性;对审核过程和报告质量进行总体评估
清洁生产与日常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