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通报]2009年5月份城市管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根据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区城管委办公室于5月对各镇(街道)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季度检查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检查情况5月18—20日,区城管委办公室牵头,区建设局(房管局)、卫生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物业管理协会等部门(单位)配合,以抽样形式检查了各镇(街道)住宅小区内的容貌、楼宇卫生、绿地保洁及除“四害”等相关管理工作
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镇(街道)对小区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不足,小区管理工作仍有一定提升空间,主要问题有以下几方面:(一)住宅小区内普遍存在违章搭建的现象,部分小区相关问题突出,影响小区容貌
(二)检查发现,受检小区中近90%的小区无聘请有资质的除“四害”专业队进行“四害”消杀,且绝大部分小区内的下水道、排水井等未安装“三防”(防蚊、防鼠、防臭)设施,蚊虫、鼠患孳生地较多
(三)部分小区的垃圾收集、消防、照明、供气等公共设施残旧破损,未及时维护、更新
小区内公共绿地裸露、死树无起挖换种、缺株未及时补植等情况较为常见
1(四)个别小区的楼顶、梯间有乱堆杂物、乱倒建筑废料等现象
(五)部分小区内有关巡查、保洁、除“四害”等工作的管理、登记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阳台、梯间(电梯)、水池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的警示、提醒标识不够齐备
二、工作建议(一)对于小区内的违章搭建问题,物管公司要勤巡查、早发现早控制,并做细、做好前期取证、劝阻、限期整改等相关工作,必要时可以采取限制施工人员、车辆进入小区等措施予以制止
对劝阻、制止无效的要及时向执法部门反映情况,协助开展执法整治和证据材料收集、移送工作
镇(街道)房管、执法部门和村(居)委要按照“严控、严查、严管”的原则,主动介入,落实措施,加大清理整治力度
(二)物管公司要进一步规范除“四害”管理工作,一是要尽快完善相关“三防”设施,从源头上减少“四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