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企业全称及公章:工商登记注册号:贷款卡(编码):国税登记证号码:地税登记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主要开户银行:请将“本人为本申请经办(填表)人,本人已认真仔细阅读了《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程序》及本表,已全面知晓需要提交的资料、办理程序以及本表填写要求等内容
”抄写如下:经办(填表)人签名:____中国人民银行黄石市中心支行:我单位指派,身份证件,前往贵行办理贷款卡发放核准行政许可相关事宜
本单位将自觉遵守贷款卡有关管理规定,本申请书中所涉及的内容、数据及附送的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接受贵行照章处理
申请单位(公章):财务负责人签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4页受理机关审查意见经办人:__________受理机关盖章:审核人:__________年月日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程序一、条件凡取得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的中小企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邮电业,销售额在3亿元(含3亿元)以下的中小企业,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业,销售额在1
5亿元(含1
5亿元)以下的中小企业]均可提交相关资料,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二、填表由企业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如实填写各有关表格
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经办填表人分别在指定处签名(不得代签),并加盖法人企业公章
有关表格的填写,应先仔细阅读各表下方有关说明和本《程序》,应有根有据,不得凭印象填写
三、资料出示并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等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3、有效的《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正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4、有效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