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议案:案由:稳步推进居住小区物管工作积极构建和谐安康人居环境提议案人:任惠琳陆志华曹文武周文明陆通明顾欣荣张琪胡忠驹黄松涛陆燕顾忠贤徐惠香等议案内容:物业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城市居民生活、居住环境的改善,关系到和谐崇川的建设,关系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关注民生的政策是否贯彻落实到位的重要问题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居住小区迅猛发展,崇川区现有居住小区310多个,居民楼6000多幢,物业公司130多家,拆迁安置小区近40个,物业管理工作总量占全市的70%,且呈逐年递增趋势
去年9月23日市政府正式发文将居住小区物业管理的监管责任下放到区里,2008年底,崇川政发172号文件指出了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同时,明确了区、镇(街)、村(居)三级的工作责任
(一)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规划部署、组织协调、监管考核
主要职责有:1、参与辖区内所建住宅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竣工验收,督促配套设施落实到位,监督开发建设单位向有关方面移交资产、资料,检查开发建设单位路灯管理权移交和垃圾清运费缴纳等工作
2、参与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
3、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招投标工作
4、依法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依法查处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6、协调、监管拆迁安置小区和保障性住宅小区中的前期物业管理
7、组织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的检查、考核、评比
8、负责已建成小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涉及物业的遗留问题的调处工作
(二)各镇、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辖区范围内物业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有:1、负责会同有关方面划定村(居)物业管理区域
2、具体做好新建居住小区的交接工作
3、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建立、改选和换届工作,并进行备案,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参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招投标管理
5、受理辖区内有关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