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专项整治方案为了深刻吸取5
19炎汝高速八面山隧道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民爆物品事故、案件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省、市民爆物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构建平安和谐xx、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以杜绝爆炸事故发生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和严管、严查、严治、严防、严打并重的原则,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排查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存在的漏洞,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县民爆行业的安全、稳定、健康、和谐发展
二、组织领导成立xx县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万晖任组长,县公安局局长张伟文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陈清平、县公安局副局长颜勇军任副组长,县安监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煤炭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长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办公,治安大队长彭晗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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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在全县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一个整治工作组,组长由公安局副局长颜勇军担任,成员由县安监局副局长张友清、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冬芽、县煤炭办副主任谭小强、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宁资XX县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危爆组全体民警
各乡镇必须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小组,密切会同整治工作组开展好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三、整治时间整治时间从6月20日开始至8月20日结束,8月25日前整治工作小组将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于8月31日前上报县人民政府
四、整治范围(一)民爆物品生产、运输、销售、爆破作业等行业
一是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整改、第1页共4页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情况;贯彻落实民爆物品法律法规和安全培训教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