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酒类营销环境分析今年以来,我国在加强酒类管理方面,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局面,《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酒类批发经营管理规范》和《酒类零售经营管理规范》的正式实施,露酒GMP的强制认定,白酒、啤酒、葡萄酒及果酒等食品类产品列入市场准入管理制度(QS),《零售商与供应商交易管理办法》的起草,《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出台,白酒税收政策的调整,从上而下地全面整治商业贿赂……这些规定、标准、政策等对我国酒类产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使我国酒业在生产、市场、技术创新、环保等方面,不断走向规范、有序、健康、安全的轨道,全国统一的酒类管理局面正逐步形成,酒类市场混乱的局面正在逐步得到改善。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我国的酒类市场正处于剧烈的嬗变中。酒类营销环境变革在即近年来,酒类行业管理受到政府、媒体、社会公众等各界的高度关注。5月17日,在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举办的“酒与社会”论坛启动仪式暨首届研讨会上,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指出,目前,酒类行业存在的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竞争环境较差、消费者信任度下降以及落后的酒类消费现象等问题,越来越成为阻碍我国酒类产业和酒类市场健康发展的症结所在。对此,政府必将下决心解决这一群众呼声最高、事关社会稳定的民生问题。新一轮的酒类行业改革即将开始,一系列新法规、新政策的出台,也必然会对现有的酒类市场产生强烈冲击,酒类市场将会出现以下趋势。酒类销售渠道将重整。随着酒类管理的不断深入和酒类产销企业的销售渠道不断下沉,新一轮的渠道整合风暴亦呼之欲出,势必会挤压中小酒类企业产品销售所依赖的中间环节的利润,从而使产品销量和利润均受到影响。当酒价不再虚高、产品毛利水平整体下降时,当前脆弱的销售链必将断裂,酒类销售渠道必将重整。酒类销售对终端的依赖性将减小。政府打击商业贿赂、整治商业流通方面的不正当竞争力度将更大、更彻底,这必然使酒类企业长期以来所依赖的关系营销受到致命的打击,酒类在超市、酒店等终端的营销模式必然会发生相应的变革,酒类销售对这些终端的依赖性将减小,这对厂商的营销策略调整是一次极大的考验。市场竞争将趋于规范。酒类登记备案和溯源制度,将使酒类流通环节更加透明,具有成本、价格优势或产品领先优势或品牌优势的企业将会获得较大市场空间,而没有上述优势、仅靠关系制胜的企业也必将被市场淘汰。企业的竞争将趋向于真正意义上的核心竞争能力的竞争,只有具有特点的企业才有可能获得生存与更大的发展。这些特点将具体体现在产品创新、营销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并购重组是应对竞争的重要选择。由于体制等方面的原因,长期以来,酒类市场的资源低效率现象比较严重,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将使酒类企业强者愈强、弱者愈弱,中小企业要么是获得了竞争能力快速成长,要么是被大企业收购变为加工厂,要么就是被无情地淘汰。分析人士指出,目前国内业外资本大量涉足酒类领域,外资也随着入世的进程而不断涌入,我国啤酒市场多数已被跨国企业及其在华投资企业所占据,白酒、葡萄酒等领域也被业外资本看好。因此,资产重组可能是酒类企业适应新市场形势唯一可选择的道路。低档产品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国家进一步鼓励、推动各产业的自主创新与技术创新,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和品牌内涵的酒类商品将占据市场制高点,产品更新速度加快,中小企业生产的低档酒将异常艰难。分析人士预测,中低档白酒需求将以每年超过5%的速度下降,而高端白酒则将保持1%-2%的低速增长。从目前市场消费需求情况及表现看,各种高端酒的销售趋旺,这为具有较强研发能力或资金实力的企业提供了很好的发展契机。规模型酒类批发企业的话语权越来越大。随着酒类流通管理的进一步加强,酒类批发企业将重新洗牌,一些不具备经营资格的企业将退出市场。大型酒类商业企业将具有更大的市场话语权,生产企业对大型商业企业的依赖性会有所增加。同时,酒类商业企业对供货商的选择将更加严格、科学,没有竞争优势的生产企业将很难获得与商业企业合作和平等合作的机会。另外,大型酒类商业物流企业与大型酒类生产企业的联合将会进一步加强加深,对市场的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