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福建省交通厅2007年11月目录一、总说明二、报表目录三、调查表式(一)年度报表表式(二)定期报表表式四、附录(一)指标解释(二)服务业行业分类标准及说明(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一、总说明(一)为全面了解全省交通运输服务业的规模、结构、效益等基本情况,掌握交通运输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为交通行业制定政策和规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和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二)交通运输服务业的统计范围包括公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辅助活动(含公路管理与养护、客运汽车站经营活动等)水上旅客运输;水上货物运输;水上运输辅助活动(含客、货运港口经营活动等);出租车客运七部分。统计对象为我省行政区划内所有从事公路水路交通运输服务业行业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的法人单位,以及所有从事交通运输服务业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户。(三)本统计报表制度是省政府对部门统计的综合要求。各单位应按照具体分工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指标口径、统计方法、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代码等,认真组织实施,并按规定的数据格式和报送频率、报送方式按时向省交通厅报送统计资料。(四)本报表分年度报表和定期报表两类。报表制度涉及的服务业统计内容包括本行业的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详见表式。其中道路运输企业的服务业年报填报在“道路运输业财务状况表”(FJT04表)中;季报填报在“服务业企业财务情况表”(FJT05表)中。(五)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分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两种。其中:公路个体货运采取抽样调查,其余采用全面调查,全面调查对象包括:(1)行政、事业单位;(2)运输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不含公路个体货运);(3)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家统计制度确定实行全面调查的单位。(六)报送渠道:厅直单位按照行业归口审核汇总基层数据后报送省厅。各设区市交通局(委)、漳州开发区交通局汇总好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及县级交通局及县直属单位的数据后报送省厅。还要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相关部门的任务分工和组织协调工作。地市级及以下单位按照企业主营业务行业类别、行政事业单位的上下级别进行行业归口统计。其中船运代理、货运代理公司的服务业报表归口运输管理部门统计;港口理货、拖轮的服务业表归口港口部门统计。对于没有独立法人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归口上级法人单位统计。(七)报送要求。除执行已有制度外,本制度厅直单位和各设区市交通局(委)、漳州开发区交通局的季报报送时间为季后8日前,年报报送时间为次年4月15日前,以加盖单位公章的纸制报表和数据文件格式上报,同时报送调查情况说明。各设区市公路局、稽征处、公路(水路)运管处、沿海各港务(口)局等单位的报送时间按行业归口由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确定,但基层单位年报的数据均应经过审计部门审核,并是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正式上报的数据。(八)本统计报表制度由福建省交通厅计划处负责解释。二、报表目录表号表名报告统计范围报送单位报送期别日期FJT01表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表年报服务业企业各设区市交通局(委)、漳州开发区交通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省交通规划办、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省交通监理公司、省交通运输(控股)公司、沿海各港务(口)局次年4月15日前FJT02表服务业个体经营户财务状况表年报服务业个体经营户省运管局、港航局、沿海各港务(口)局次年4月15日前FJT03表行政事业财务状况表年报行政、事业(除社会团体)单位各设区市交通局(委)、漳州开发区交通局、省高速公路公司、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省交通科研所、省交通质监站、省交通造价站、省交通规划办、省交通信息中心、厅交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省交通职工培训中心、省交通经济科技信息中心、沿海各港务次年4月15日前(口)局FJT04表道路运输业财务状况表年报从事道路运输业的企业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省运管局次年4月15日前FJT05表服务业企业财务情况表季报服务业企业各设区市交通局(委)、漳州开发区交通局、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港航局、运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