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9页天津市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行政许可的监督与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对本市各级行政机关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与检查,以及各级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活动的监督与检查
第三条对行政许可行为监督与检查,实行分工负责制:市人民政府对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区、县人民政府对本区、县行政区域内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所属各委、办、局对本部门及其所属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行政监察、财政、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行政机关及其所属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以及市人民政府所属各委、办、局的法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对行政许可行为监督检查的日常工作,并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对办理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执法考核
第2页共9页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9页第二章监督检查内容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对以下设定行政许可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主体、条件、期限、程序是否合法;是否违法设定应由国家统一确定的资质、资格的行政许可;是否违法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是否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是否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实施行政许可的具体规定是否超出法律、法规、市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条件、期限;行政机关是否存在变相设定行政许可事项及收费的问题;市人民政府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违法设定了行政许可;实施行政许可的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