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关于执行《XX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发布单位】81908【发布文号】深计生[2001]25号【发布日期】2001-03-14【生效日期】2001-03-14【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XX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关于执行《XX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2001年3月14日深计生〔2001〕25号)现将《XX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关于执行〈XX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予以印发,请结合《XX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计生部门在执行时应从优质服务出发,切实为群众提供简便、快捷的办证程序
XX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关于执行《XX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为贯彻执行《XX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规范我市生育服务证的申领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一、一孩生育服务证申领程序(一)凡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妇,在怀孕三个月后、生育前凭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女方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居)委)领取一式二份《申请生育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参加女方户籍地婚育学校的学习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有工作单位的由单第1页共5页位加具意见
没有单位的分别交夫妻双方户籍地村(居)委审核
申请人应向村(居)委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男方是港、澳、台、外国居民的,需提供当地出具的有效的婚姻情况证明)、女方孕检证明、婚育学校学习证书
对资料齐全的,村(居)委应即时审核
(三)申请人持审核过的《申请表》及上项规定证明材料原件(备复印件一套)、女方一寸照片三张,到女方户籍地街道(镇)计生部门申领一孩生育服务证
(四)镇(街道)计生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应认真审核材料,对证明齐全、手续完备的,在与申请人签订计划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