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1页《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解读《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经2004年10月22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0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部条例是际《劳动合同条例》之后,《集体合同条例》之前出台的,是我们这几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计划、工作步骤具体体现
他是劳动法律体系和劳动标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劳动关系和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核心部分,更是符合国际劳工组织提倡“体面劳动”的要求
一、工资的概述工资,是劳动者生存之源,就业之目的
他是用人单位依法按照事先约定、规定的标准,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
就其“《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1995年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根据这一解释,工资概念包括这几个要素:第一,工资是劳动报酬
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市场经济中的工资,市场经济中的工资是雇主雇佣劳动力的价格
是价格,按照合同法的原理,工资就是雇主作为买者购买劳动力所支付的对价
劳动者付出第2页共31页第1页共3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1页劳动力与雇主支付工资互为对价
由此可见,工资不是雇主对劳动者的赐予或者赠送,是以劳动者出让劳动力为前提的,是雇主支付给劳动者出卖劳动力所获取的劳动报酬
第二,工资支付的主体是用人单位
工资应由劳动力的购买者支付,买卖双方互为支付义务人,这也是合同法律的基本要求,如果买者不支付对价而获取出卖者支付的标的物,合同将因一方的支付缺少对价而使合同不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