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办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治工作的执行建议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有效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和监督,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全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和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形成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依法行政,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一)严格生产环节的管理
从严把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准入关
安监部门应当切实将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与当前正在开展的烟花爆竹行业安全整顿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第二轮许可有机结合起来
积极推动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安全改造,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
严格把好安全生产准入许可关,组织制订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对生产规模小、人员素质差、管理水平低、安全无保障的企业坚决予以淘汰退出
严格控制礼花弹等高危产品生产
开展礼花弹类产品专项治理,严格礼花弹等高危产品的安全生产标准和生产条件,严格控制礼花弹生产企业数量,禁止生产药物敏感度高、药量第1页共5页大、燃放无固定轨迹等危险性大的产品,淘汰对环境污染严重的产品
对礼花弹生产、销售、运输、燃放和进出口全过程实行严格管控
礼花弹等a级产品由生产企业直接向经公安部门批准燃放的单位销售或供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