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办救助工作报告一、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
自实施民生工程以来,特别是推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来,我县努力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提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为困难群众看病提供了便利
县政府历年来十分重视医疗救助工作,先后出台了《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和《关于调整县医疗救助政策的通知》等文件,建立了民政牵头,财政、卫生、人保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医疗救助机制,经常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乡村、医院进行调研,掌握城乡困难群众患病住院、医疗费用支出、结算等第一手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在全县推行了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结算
二、救助标准逐步提高1、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医疗救助申请人属城乡低保“a类”对象的,救助比例由自付医疗费用的35%提高到45%,一年内年个人累计救助封顶线由15000元提高到30000元
2、医疗救助申请人属城乡低保“b类”“c类”对象的,救助比例由自付医疗费用的25%提高到35%,一年内个人累计救助封顶由10000元提高到15000元
3、医疗救助申请人属低保边缘户的按自付费用的20%给予救助,一年内个人累计救助封顶线为5000元
4、由政府出资,每年资助9000多名城乡低保对象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5、提高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脑瘫的救助比例,实施了尿毒症免费治疗和光明微笑行动的救助计划
据统计,仅20XX年1月至20XX年5月累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860余万元,救助3031人次,人均救助金额达2830元,极大的缓解救助对象的经济负担
三、救助机制不断创新为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的时效性,我局积极摸索反复测试,将医疗救助信息系统与医保、新农合信息系统相衔接,第1页共2页形成救助对象医疗信息网络平台,救助对象在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和新农合报销金额,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