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加快园林绿化建设交流材料各乡镇人民县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城镇建立、XX县区开发、建立项目配套园林绿化的规划、建立、治理,明确相关本能机能职责,依据《市城市规划治理条例》、《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市都会区配套绿地治理技能规则》的规则,结合我县实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园林绿化规划(一)XX县区开发、城镇建立在进行总体规划、具体规划时,应将园林绿化归入规划,并约请园林绿化方面专家参与评审,总体规划要按建立规划规划明确园林绿化的相关目标,在具体规划上应明确园林绿化的详细地位和红线面积
县城建成区和乡镇要依据实践前提,制订革新方案,添加园林绿化,改善城镇情况
(二)建立项目在处理建立工程选址意见书和建立用地规划答应证时,凡触及占用园林绿地的建立项目,建立单位必需出具园林部分的书面搜检意见
建立项目在方案评审及施工图设计中,必需有园林绿化的设计内容,并有绿化总平面安插图
园林部分对项目标园林绿化目标、设计图进行搜检,并出具绿化搜检意见书,规划建立部分方可处理建立工程规划答应证、工程建立答应证
(三)建立项目配套绿化的规划、目标审定严厉按《市都会配套治理技能规则》执地行
二、园林绿化建立(一)市政园林主管部分对XX县区开发的市政管网、路灯、环卫设备、园林绿化等工程的建立施行全进程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参加工程的完工验收
乡镇公园、游园、绿化广场和城市道路绿化等项目标设计方案,需报市政园林绿化主管部分审批,市政园林绿化部分要增强技能指导和监督施行
(二)建立项目园林绿化投资应按建筑装置工程费用的0
5%至2%的比例列入建立项目总投资
在规划验收时,先由市第1页共2页政园林部分对配套的绿化工程出具绿化目标审定意见书后,方可发放建立工程规划验收及格证
三、园林绿化治理(一)因XX县区开发、城镇扩建需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必需处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