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根据《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打通陆海,统筹河海,优化近岸,着力压减入海氮磷,提升生态净化能力
通过开展“入海河流氮磷减排、排海污染源规范整治、沿岸生态修复扩容”三大行动,改善河口、湾区等重要自然空间水质生态,确保我省近岸海域水质达到国家考核目标并稳定向好
通过压实河(湖)长制并联动推进湾(滩)长制,探索流域与海域相协调,区域评价与界域管控相衔接的海洋水环境治理体系,逐步建立推动近岸海域水质有效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观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目标至2022年,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考核目标,并保持稳定向好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三年均值比近三年(2017~2019年)均值提升3个点以上(可比监测数据),力争“十四五”海域水质优良率比“十三五”提高5个点以上
全省入海河流总氮总磷得到有效控制
全省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不得低于国家规定,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78%
生物多样性保持稳定
二、主要任务(一)入海河流氮磷减排行动1
推进入海河流总氮总磷控制(1)完善断面控制措施
采用断面控制方法实施总氮、总磷浓度控制,控制断面为主要入海河流、溪闸的自动监测站或第1页共9页入海口人工监测断面
总氮排放浓度控制继续完善递进式削减控制方法,以2020年监测值为基准,确保浓度只降不升,总磷排放浓度控制满足各河流、溪闸水环境质量目标要求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落实)(2)分级制定并组织实施入海河流(溪闸)控制计划
对钱塘江、曹娥江、甬江、椒江、瓯江、飞云江、鳌江等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