掠夺性定价理论的产业组织述评干春晖闫星宇联系地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科研处(200433)电话:86-21-65903691传真:86-21-65651754E-mail:chhg@s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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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teacherweb/users/gch/2003年6月掠夺性定价理论的产业组织述评干春晖闫星宇掠夺性定价是现代产业组织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长期以来关于其是否理性一直有争议
所谓掠夺性定价是指在位厂商将价格削减至对手平均成本之下,以便将对手驱逐出市场或者遏制进入,即使遭受短期损失
一旦对手离开市场,在位厂商就会提高价格以补偿掠夺期损失(Schmalensee,1979;Rosenbaum,1987;RomanoandBerg,1985)
掠夺性定价理论主要包括认为掠夺性定价非理性、不符合厂商的长期利润最大化目标的芝加哥学派理论,以及通过引入信息不对称、认为掠夺性定价是厂商理性行为的后芝加哥学派理论
二者之所以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是由于关于信息的假定不一致
信息在掠夺性定价理论的发展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为掠夺性定价是厂商的一种策略性行为,策略性行为就涉及到厂商之间的互动,互动就需要了解对手,猜测对方
因而不同的信息假定得出不同的结论就不足为怪了
信息可以分为完全信息和不完全信息
芝加哥学派的结论是建立在完全信息的基础之上
而后芝加哥学派就是通过引入信息不对称——单边或双边不确定,利用博弈论方法来研究掠夺性定价是否理性的问题
一、芝加哥学派:非理性掠夺掠夺性定价的含义非常简单:掠夺方在掠夺阶段遭受损失,然后在垄断阶段得到补偿
因此掠夺是否理性,取决于两阶段总利润是否大于0
芝加哥学派分别从被掠夺方、掠夺方和垄断利润能否获得三方面抨击了掠夺性定价是理性战略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