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四川省药品生产监管工作计划第一部分总体部署一、检查、督查范围(一)药品生产监督检查范围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药物非临床试验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经营企业、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单位(二)药品安全监督督查范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系统内、外)、特药监管督查(含特殊药品制剂生产经营)、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单位、安监工作督查二、检查方式日常监管(含派驻监督员检查)、GMP认证(含跟踪检查、飞行检查、高风险药品巡查)、专项检查、专项督查三、工作分工(一)省局负责制定总体工作方案、组织督查、汇总上报;(二)市州局负责具体日常监管工作,派驻驻厂监督员;(三)省局认证中心负责GMP认证的安排工作(含跟踪检查、飞行检查、高风险药品巡查)四、工作要求(一)各项监督检查应提前制定计划和方案;(二)监督检查工作应做好工作记录;(三)监督检查中必须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和规定
第二部分分项实施计划一、加强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制定药品生产日常监管方案和计划,切实落实药品监督责任要根据药品GMP日常管理要求,针对不同制剂特点,指导企业开展风险分析,制定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进行生产现场的检查,实现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全覆盖
日常监督检查要按规定记录生产现场检查情况,对发现问题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对违法违规企业应依法进行处罚,处罚结果应纳入全省企业信用征信体系
强化委托生产特别是基本药物委托生产的监管
严格掌握委托生产审批要求,加强委托生产的监督检查
各地要将受托方接受委托生产情况的日常监管纳入属地的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同时要对委托方履行质量监督责任情况进行检查
以上工作情况按附表1-1要求每半年报告一次
二、结合日常监管情况,认真开展许可证换证工作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