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东分公司职工守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促进电厂内部改革和全员劳动合同制在本厂的贯彻实施,更好地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规范企业职工行为,促进生产发展,特制订本守则
第二条本守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厂有关规章制度制定
第三条本守则是本厂职工行为的规范,适用于本厂所有职工
第四条本守则各项规定由各部门组织贯彻实施,并负责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本守则分为总则、职工权利、厂规厂纪,罚则和解除劳动合同、附则共六章
第二章职工权利第六条职工有依法参加工会并参加其活动的权利
第七条职工有通过职代会或其它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就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电厂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
第八条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职工有取得报酬的权利
第九条职工为企业作出突出贡献,有获得奖励的权利
第十条职工对电厂的生产和工作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第十一条职工有向国家机关和上级部门反映真实情况,对企业领导干部提出批评和控告的权利
第十二条职工有依法休息,休假的权利
第十三条职工有享受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按照国家和企业的有关规定享受福利待遇的权利
第十四条职工有获得电厂的劳动保护(含工作环境,安全卫生、职业病、劳保用品)的权利
第十五条女职工有依照国家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的权利
第十六条职工有接受电厂举办的旨在提高岗位职业技能的业务技术培训的权利
第十七条职工与电厂发生劳动争议时有提请当地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有随时通知劳动人事部门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1、在试用期内;2、电厂以暴力,威胁或者非半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电厂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条件的
第十九条职工享有宪法和国家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权利
第三章厂规厂纪第二十条凡本厂职工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