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超市薪资与利益分享责任制薪资管理办法之利益分享责任制类别□制度□规定编号一、年薪资基数之核定(一)、以公司规定之统一薪资标准为基数,则工资总额=实际人数*薪资标准*12个月+实际人数*600元(年加班工资)+年工种加给数*工种加给人数
(二)、年度计薪月数为12个月
(三)、因工作需要发生之人事异动,实行增人增资、减人减资
(四)、各门店课别核定的薪资基数和员工的薪金基数,只能作为考核测算薪资的依据,决不能把核定的基数视为铁工资,发放之依据须以利益分享和利润中心为前提,以工作质量为标准、坚持动态管理原则,薪资能升能降
二、利益分享之工资总额控管(一)、本办法建立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利益分享比例=考核期内薪资总额/考核期内销售总额*100%,公司通过利益分享比例控管薪资总额,2001年度,在财务核定的目标利润的前提下,薪资总额的利益分享上限比例(即薪资计提比例)为:2
3%,目标利益分享年底依利润中心在年底按考核情况进行结算分红
(具体方案另定)(二)、利益分享比例视公司净利完成情况,每年终可以调整
调整比例由公司董事会确认
(三)、薪资总额的增长必须以一定净利的销售增长为前提,以利益分享比例的下降为目标,真正实现公司效益与职工效益同步增长
页码发行日期起草单位第1码200X年X月XX日人力资源室薪资管理办法之利益分享责任制类别□制度□规定编号三、薪资分解及计提(一)、薪资构成为:底薪+奖金+加班工资+工种加给
(二)、集团规定的各级各类人员的薪资标准,按6:4比例分为底薪和奖金两部分
(三)、底薪=薪资标准*60%*底薪系数计提底薪须完成计划的60%与员工的个人行为与工作质量,费用率、毛利率、损耗率等指标,劳动纪律、出勤情况、服务质量、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等均按标准进行考核
具体见《薪资办法》
(四)、奖金=薪资标准*40%*目标完成率目标完成率:指经营部门销售和利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