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第二季度工作要点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1、组织做好社会救助各项业务的政策培训,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操作程序。2、组织做好防灾减灾工作。3、织开展本区xx年经济适用房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4、组织开展对各街道镇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社会救助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二、社会福利和老龄工作1、推进并跟踪12家标准化老年活动室新建、改建工作以及其他养老实事项目,做好实事项目平台上线的数据汇总和报告。2、落实市府实事项目,制定社区援助工作(适老房改造和家庭互助)计划并加以启动。3、会同区卫生部门联合制定《xx区养老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设置标准》,会同区食药监分局联合制定《xx区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指导意见》。4、会同同济医院联合举办1期养老机构院长培训班。5、开展《桃浦低碳生态城》祁连山路380号“三毛地块”新建示范性养老基地项目认证。6、组织开展养老机构年度年审工作。7、做好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工资调整。8、制定xx年市儿童福利院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方案。9、加强区福利院队伍建设,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争先创优活动。10、启动高龄老人优待补贴工作,制定完善《xx区发放高龄老人优待补贴的实施办法》和《xx区高龄老人优待补贴发放管理监督保障制度》。11、开展第七届老年教育艺术节系列活动,组织老年教育艺术节文艺演出。12、加强百人报告团建设,开展老年教育报告员系列专题第1页共3页讲座,举办百人健康服务志愿者培训班培训活动,充实老年志愿者队伍。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1、组织部分烈属分别参加井冈山、嘉兴南湖和市双拥活动中心的疗休养活动;组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分别参加黄山和市双拥活动中心的疗休养活动.2、做好20XX医保年度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工作,分别按50%、40%、30%、20%的比例给予残疾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医疗自负部分的补助。3、完成烈属优待证的换发工作,为区域内288名烈属换发新的《烈属优待证》。4、做好xx年上半年度的伤残评定工作,完成材料的初审、伤残鉴定的组织等工作。5、落实情系功臣——优抚对象关爱行动项目的服务标的,组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健康讲座等活动。6、做好退役士兵双向选择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大会如期举行。7、进一步深入宣传安置政策,联系区就业指导站继续做好退役士兵就业推荐工作,尽快完成全区剩余66名退役士兵安置工作。8、做好退役士兵养老保险费申报、全日制大专院校复校退役士兵的生活费申报工作。9、接收安置符合条件的第五批军队无军籍职工。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深入贯彻学习区社区大会精神,积极推进社区各项规范化建设,扎实做好和谐社区建设的指导工作,为第十次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2、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等有关部门举办街道、镇、居委会多个层面的社区工作培训班,指导各级社区干部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3、继续按计划推进居委会办公用房标准化建设,对初步完成改造的项目,由区民政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标准化建设验收,统一规范标识标牌。4、5月上旬之前,完成《政区大典-上海分卷(普第2页共3页陀)》xx区词条的编纂工作,并组织专家组开展对全区10个词条内容的核稿和审议工作。五、社会组织发展管理1、抓好年检工作。于6月30日之前完成对20XX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材料的审查,对审查结果通过“上海社会组织”网和《新普陀报》,向社会公布。2、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市区“两新”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要求和我区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xx年工作要点的精神,积极培育宣传社会组织中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加大宣传评优力度,并向区委组织部及社工委进行推荐。3、继续完善《xx区关于培育扶持公益性、服务性、慈善类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试行)》。4、积极参与区委常委会“加强群众活动团队党的影响力的研究”的课题调研,完成相关工作任务。5、对全区各街道镇预警网络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实地检查。6、于6月下旬整理调整街道、镇预警网络信息员和调整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备案情况。7、协助曹杨街道、真如镇等街道、镇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开展关于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