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防灾救灾应急工作方案一、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救灾;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组织机构设置为做好防灾救灾工作,成立局防灾救灾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防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指挥调度
三、灾害等级根据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划分为四个灾害等级
(一)一次性灾害造成以下后果的为特别重大灾害(ⅰ级):1、洪涝、风雹灾害
因灾死亡人数达10人以上;倒塌房屋达3000间以上;农作物绝收面积在3000亩及其以上;被困人口在100人以上;需紧急安置人数达500人以上;无家可归人数达300人以上
农区连续50天、牧区连续60天降水少于常年70%以上,蓄水比常年同期减少25%以上;因灾造成5000人以上人数、30000头以上牲畜饮水困难
0级以上地震,死亡人数达10人以上;倒塌房屋达3000间以上;牧区大牲畜死亡在20%及其以上
需紧急转移安置人数达500人以上,无家可归人数达300人以上
4、滑坡、泥石流
死亡人数达10人以上;倒塌房屋达3000间以上;需紧急转移安置人数达500人以上,无家可归人数达300人以上
5、病虫灾害
受灾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
6、雪灾、低温冷冻灾
牧区大牲畜死亡在20%及其以上
7、灾区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万元及其以上
(二)一次性灾害造成以下后果的为重大灾害(ⅱ级):1、洪涝、风雹灾害
因灾死亡人数5—9人;倒塌房屋达第1页共5页1000间;被困人口达50-100人;农作物绝收面积在1500亩及其以上;需紧急安置人数达200-500人以下;无家可归人数达150-300人
农区连续50天,牧区连续60天降水少于常年50-70%,蓄水比常年同期减少15-25%;因灾造成2000-5000人,10000-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