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说明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商品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以下简称国际分类)第八版已于2002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
以此为基础,商标局对1998年制定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也作出了相应的调整
二、总结几年来的实践工作经验及各方面的意见,本次《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修改,本着对调整类似关系的商品不予挪动类似群,不改变该商品的原类似群的原则,采用在原类似群下加“注”的方式予以说明
新增设的第四十三类至四十五类的服务项目,按类确定类似群及类似群号,并对照原第四十二类的类似群审查
第四十二类中保留的服务项目仍保留原有类似群号
三、《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注释,援引了国际分类的注释,为正确确定商品和服务项目的类别提供了思路
目录显示了各个类的类名及各类似群,以便检索
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应填写具体商品、商品号或服务项目、服务号,不得填写类别标题和类似群名称(用方框框在内的类似群标题名)
四、《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所列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包括国际分类及我国常用的未在国际分类中列入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后者用※加以区别
五、这次出版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将国际分类中使用的商品号和服务号排在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后,我国常用但未列入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后也编排了顺序号,用“C”标注以示区别
六、本书采取层次代码结构,共分五层
第一层是商品和服务类别,用中文一、二……表示共45个类别;第二层的代码,从“0101”开始,顺序排列,前两位数字“01”表示商品和服务类别,后两位数字“01”表示类似群号,如“0304”即表示第三类商品的第4类似群;第三层的代码采用六位数字,前两位表示类别,后面数字为商品或服务编码号,如“120092”为第十二类的第92号商品,前面加“C”的代码表示我国商品未列入国际分类的,后面的数字是商品和服务的编码号
如C120008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