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公述民评”活动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的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执行力,根据区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区开展“公述民评”活动的实施意见》(下作风[20XX])2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以机关科室负责人,基层站所(办事窗口)主要负责人,为主要对象的“公述民评”活动。为了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效果,现就开展此项活动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开展“公述民评”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的部署要求,在机关中层干部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中开展“公述民评”活动,切实解决机关中层干部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作风和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提高机关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行政高效、群众满意,为下一转危为机、跨越发展提供更好的政务环境。二、公述民评对象“公述民评”对象为具有对外行政执法、管理、服务职能的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及局属(单位)基层站所(办事窗口)主要负责人。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这次“公述民评”安排分二批进行。第一批为:社会事务科、社会福利科、区划地名科等科室负责人及区帮扶救助服务中心、区老人公寓主要负责人。第二批为:办公室、办公室财务管理中心主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老龄工作科等科室负责人。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确定对象,组织开展公开述职述廉评议活动。三、公述主要内容“公述民评”是指具有对外行政执法、管理、服务职能的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及局属(单位)基层站所(办事窗口)主要负责人,向服务对象、监管对象及其他相关人员报告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服务对象、监管对象及其他第1页共5页相关人员的评议,认真整改自身工作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过程。公述民评的主要内容是:1、依法行政情况。主要包括是否依法办事、照章办事,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是否存在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做到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等情况。2、服务态度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是否主动热情为企业、为基层、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等情况。3、工作效能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存在办事推诿、工作效率不高、承诺不兑现等问题,是否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是否遵守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是否与岗位相适应等情况。4、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存在损害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问题,到企业借车、报销发票等情况,向基层、企业违规领取奖金、福利、补贴等问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借婚丧嫁娶之机敛财,收受礼金礼卡,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5、工作实绩情况。主要包括是否高质量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本部门承担的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是否有改进或创新,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工作运转是否高效有序等情况。四、评议方法民评代表听取评议对象的述职述廉,对有关问题进行提问,填写《*区“公述民评”活动测评表》(见附件),对评议对象的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工作效能、廉洁自律、工作实绩五个方面情况,按照“好、较好、一般、差”4个档次进行评价。民评代表还可以在《测评表》征求意见栏中以书面形式提出评议对象作风和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建议。五、工作步骤“公述民评”活动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要求在8月底完成。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初)1、成立组织机构。局成立“公述民评”活动领导小组,局第2页共5页党组书记、局长樊峥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傅志军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金浪、仲崇泰、郑天华,副调研员孙祖云组成,傅志军同志具体分管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方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2、制定具体方案。根据区开展“公述民评”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局党组的决定,局制定开展“公述民评”活动实施意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