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上海市消防局文件沪消发〔2004〕352号关于发布《大中型商场防火技术规定》的通知本市各设计单位、审图公司、商业集团,市消防局机关有关业务处(站、室)、各区(县)防火监督处(科):为了吸取国内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提高本市大中型商业建筑的消防安全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消防设计规范的规定,市消防局制定了《大中型商场防火技术规定》
此《规定》中的室内疏散通道、安全疏散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等要求,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及既有建筑;灭火救援窗、疏散楼梯、消防水箱、消防电源等要求,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和有条件能实施的既有建筑
现将此《规定》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中型商场防火技术规定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附件:大中型商场防火技术规定1
1本规定所称的大中型商场,是指建筑面积大于3000m2(含)的下列建筑和场所:百货商店、购物中心、超市(包括仓储式商店、大卖场)及服装、装潢、家具、建材等可燃物较多的室内市场(以下简称“商场”)
2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和既有的商场
展销厅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3商场的外墙上应在每层设置灭火救援窗(含阳台),其间隔不宜大于15m;每扇窗的面积不应小于1
00m2,且其净宽不应小于0
80m,净高不应小于1
窗口下沿距室内地坪不宜大于1
第2页共6页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6页1
4营业厅的疏散路线应用固定标识线标明清晰;安全出口之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3
00m的通道连接;营业厅内通道面积不宜小于营业厅面积的30%
商场的疏散人员数量、安全出口宽度应按每个防火分区进行校核
5二层及二层以上且建筑高度超过10m的商场应设置储水量不小于18m3的高位消防水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