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加强救助管理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完善救助管理法规政策,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基础建设,规范救助管理运行机制,建立救助管理社会化工作网络体系,实现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分类救助,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全面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救助为主导,社会救助为辅助的原则
不断强化政府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责任,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
坚持救助管理与预防流浪并重的原则
通过不断加大救助管理和预防流浪工作,切实减少流浪乞讨人员
坚持自愿受助和主动救助相结合的原则
在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基础上,不断加大主动救助的工作力度,使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
坚持救助标准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实现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水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提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主要任务加强救助管理社会化要以市、县(市、区)救助管理机构(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为平台,以街道(乡镇)、社区(村)救助点为依托,建立专职救助人员和兼职救助信息员、社会志愿者和群众广泛参与的救助管理队伍,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达到早期预防、及时救助、消除救助死角的目的,使救助管理工作实现法制化、规范化
(一)健全救助管理法规政策体系
根据《救助办法》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和完善救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社会扶助制度,将临时救助与其他长效救助措施有机结合,从源头上第1页共5页控制流浪乞讨现象;整合现有社会管理法规资源,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约束性管理
(二)建立救助管理工作网络体系
各地要充分利用街道(乡镇)、社区(村)现有资源,通过设立救助点,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救助管理工作,聘请志愿者作为救助信息员(联络员)等多种方式,做好辖区内居民外出流浪乞讨的预防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