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街道社区服务工作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号)及*市民政局《关于完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和运行机制试点的意见》(京民社区发〔20*〕29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的工作性质和定位20*年8月,*市民政局、*市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完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和运行机制试点的意见》明确指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公益性服务机构,其主要功能是组织公共服务,开展公益服务,提供便民利民服务
组织公共服务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依据20*年区委区政府下发的《中共*市*区委*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和谐社区的意见》(京西发〔20*〕4号)文件精神,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围绕十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接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公共服务项目或组织社会服务组织承接服务项目,实施项目运作,完善和规范项目运作程序
开展公益服务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可结合实际,围绕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等公益事业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和服务空间
当前应重点开展志愿者服务基地、服务项目的开发,公益性服务组织的培养以及群众需要,市场又很难提供的服务项目
提供便民利民服务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要从社区居民最迫切的生活需求出发,积极发展便民利民的社区商业服务、家政服务,完善服务网络,规范服务内容、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要加大服务支撑体系建设
提供质优价廉的家庭服务,逐步形成方便快捷的社区生活服务圈
二、明确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的主要功能研究确定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的主要功能,是为了中心部门设置以及职责确定提供依据,依据市民政局机关文件精神,结合*区实际,确定如下主要功能:(一)培训中心的功能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是承担对辖区第1页共6页居民开展教育培训的重要载体
要围绕居民群众需求,制定培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