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救助上半年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全盟民政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旗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现代民政的新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意识,扎实开展了各项民政工作,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一、民政业务工作(一)社会救助工作1、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城镇低保坚持“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原则,上半年我旗低保金发放到3月份,保障对象3118户、4525人,发放保障金153
5万元,人均补助113元
按照上级要求,6月份保障标准在原基础上增加30元达到180元,享受对象确定为3130户、4542人,人均补助133元,月需保障金60
4万元,并按每人每月20元补发1—5月份提标补助45
8万元(正在发放中)
2、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
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行“一年一审”制,20*年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及旗财政匹配资金的投入,进一步扩大保障面,保障人数达到20000人,并根据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和困难程度的不同,实施分类施保,在补助标准上分为三个类别,一类924元/年/人、二类600元/年/人、三类438元/年/人,平均每人每年保障金基本上不低于600元
目前各苏木乡镇正在按类划分上报
3、五保供养工作
全旗共9处社会福利机构,其中社会福利院1处、乡镇敬老院6处、村级五保代养点2处,集中供养160人;分散供养718人
今年进一步投资扩建五面井敬老院,扩建面积252平方米,计划可利用床位数20张,逐步提高我旗敬老院床位利用率和集中供养率
按照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20*年经旗政府研究,确定我旗五保供养标准为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包括实物);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400元(包括实物)
4、救灾救济工作
20*年春荒期间我旗共下拨救灾款23
7万元,购置救济口粮17
47万公斤,发放救助卡*,救助*户、*人
针对6月10日我旗部分乡镇遭受的洪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