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履职承诺书为有效推动区民政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区民政局就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做出公开承诺
一、基本概况(一)机构设置区民政局属区人民政府管理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
内设职能科室:办公室、社会救助科、双拥办公室、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和社会慈善事业促进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科
(二)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3、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和评残审核工作;4、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军休干部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接收安置工作;5、负责自然灾害救助工作;6、负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7、负责全区行政区划与地名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8、负责指导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9、负责全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10、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11、负责殡葬执法管理;12、负责区级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工作;1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14、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第1页共3页项
二、承诺内容(一)坚持学法、守法、依法行政强化法制教育
深入开展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机关严格依法行政,切实转变职能,推进法治建设
扎实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和职工权益,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二)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XX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30多项行政法规开展民政工作
坚持优质高效便捷服务
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忠于职守、爱岗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