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清明节工作方案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省委、省政府两办《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两办《通知》、县委、县政府两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接待和安全保障工作,加快推进我县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实现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文明祭扫、生态殡葬”为主题,认真贯彻中央两办《意见》、省两办《实施意见》和市、县两办《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对于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惠民殡葬,倡导移风易俗,强化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二、工作内容(一)全面统筹部署,强化责任意识。各镇民政办、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1、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以及省、市两级民政部门《关于做好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相关工作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加强与公安、消防、交通、林业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保障,全面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要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各种突发性事件。建立完善清明祭扫应急救助制度,根据需要在重点祭扫服务场所设立应急救助临时服务点,及时为陷入临时性困境的祭扫群众提供应急性救助服务。第1页共4页2、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办发电〔20XX〕1号)和民政部《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自查、督查和第三方排查等方式,在清明节前对所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祭扫问题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排查的重点是:群众集中祭祀场所的建筑设施及环境(包括在建工程、岩坡、堡坎、护栏等)、群众集散场地(道路)、车辆管理、交通管理、电器电路使用、易燃物品存放、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器具配备等。要加强殡葬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以规范化操作、规范化管理为抓手,确保殡葬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要针对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镇民政办和殡葬服务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清明祭扫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大排查中组织不力、整改不到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3、重点防范拥堵踩踏和火灾事故。深刻吸取上海“12.31”踩踏事件教训,协调有关部门提前确定群众祭扫交通疏导方案,适时公布交通拥堵状况,有效引导群众错峰祭扫,防止出现祭扫群众拥堵滞留情况。特别加强殡仪馆、公墓等祭扫群众密集区域的安全防控,做好巡逻值守和人流疏散工作,必要时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严防拥堵踩踏事故发生。要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强化防火工作措施,尽量消除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陋习,设置禁放标识,落实专人负责。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二)倡导移风易俗,推行生态文明。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两办《意见》、省两办《实施意见》和市、县两办《通知》精神,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要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推行低碳文明的祭扫方式,不断开辟和完善网络祭奠平台,开展“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思念墙”等活动,第2页共4页尽量为群众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