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度湖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沙市卫生局: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决定对各市州2011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现将《2011年度湖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一年五月三日2011年度湖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市州2011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标通过考核各市州2011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和各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调查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满意度,客观、公正、综合评价各市州全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全面推进我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新台阶
二、考核原则坚持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将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业务考核与公众评价相结合,实现绩效考核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考核方式采取市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自查自评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度考核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各市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先按照附件列表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进行年度考核
四、考核内容(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