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三重一大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规范权力运行,有效预防腐败,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根据《中共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印发“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民政局实际,特制定实施办法
一、有关事项主要内容(一)重大决策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XX县区委、县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等重大问题;2、制定新年度民政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工作部署等重要问题;3、研究制定重大问题的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及实施;4、履行职能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问题的决策、决定;5、民政重要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及废止,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等重要事项;6、社会安全稳定中重大问题的处置原则及应对方案等重要事项;7、需向上级请示报告或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奖惩)1、涉及到所有人员的任免和调整;2、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转正通过;3、重大表彰奖励的确定;4、按照管理权限对违纪党员干部的纪律处分
(三)重大项目1、被县委、县政府同意启动的重要建设项目;2、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大型房屋修缮、大宗物品采购;3、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1、拟定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及预算调整;第1页共3页2、大额度事业经费使用安排;3、一次性金额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上的办公经费开支;4、10000元以上项目支出
二、有关事项的决策程序(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要进行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充分酝酿,并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提出初步设想,形成议事议题;(二)会议召开前1-2天,由局分管领导将议题的有关材料、会议时间、地点报县纪委派驻组负责人,并邀请列席会议;(三)会议讨论决定有关“三重一大”事项时,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内容明确表态,并认真听取上级纪检部门领导的意见,最后由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