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三资清理交流材料农村集体“三资”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的重要保障,也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
20XX年6月,市适应新形势,全面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工作,着力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堵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漏洞,努力搭建群众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新平台,引导群众民主管理村级事务、发展村级经济,为新农村建设聚集资金,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三资”清理制度构架1、“三资”清理主要内容
“三资”清理,是指对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按照统一口径和标准计量,以建制村为单位进行清理和确权
具体内容包括:依法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自然资源,依法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现金、存款及有价证券,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或以资金、劳务投入形成的水利、电力、交通等生产性设施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通讯、福利等公益性设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办的企业及其收益形成的资产等
2、“三资”清理原则
一是坚持主体不变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实行监管代理服务,“三资”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的主体仍然是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准平调、借贷和挪用
二是坚持依法办事
由各村(居)委会与“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依法签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代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三是坚持民主公开
严格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规则办事,每项资金支出、资产处置、资源发包都要实行联签、会审、公示,群众广泛参与,全程跟踪监督,保证“三资”监管代理公开透明,防止由个人或个别部门说了算
四是坚持规范程序
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每个环节工作
在清理过程中广泛宣传开展“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的目的、意义、任务、政策和要求,引导广大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