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汇报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局的民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着力提升社会管理效能,着力拓展民政公共服务,充分发挥民政在建设“两市一极”的重要基础性作用。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实现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多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上半年民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一)以保障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出发点,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1、城乡低保工作扎实有序。为切实做好城乡低保工作,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一是认真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清理监察及扩面工作。根据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按照市民政局、市监察局《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年度核查及扩面工作的通知》(枝民文〔〕8号)要求,我市从5月11日至25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年度核查及扩面工作,重点对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情况、救助对象审核审批情况、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经办能力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各镇(街办)自查自纠,清理核查,共取消已保对象1024人(其中正常死亡423人),取消人数占已保对象14308人的7.2%,新增对象1981人。农村低保对象达到15265人;共清退城市低保不符合条件对象282人,新增低保对象36人,使城市低保人数达到6500人,人月平补助水平115元,上半年共发放低保资金400多万元。2、继续开展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共救助大病患者675人,发放救助资金134万元,同时,斥资15万元免费送治精神病患者38名。3、认真开展临时救助工作。上半年,我们共临时救助困难对象400多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0多万元,有效缓解了贫困第1页共10页群众临时困难。4、严格执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一是按照省厅要求,提高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对象提高到每人每年2100元,分散供养对象每人每年提高到1600元。上半年,共为1626名五保对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55万元。二是申报仙女镇中心福利院纳入了省“窗口计划”项目,获批省项目资金40万元,目前,仙女镇福利院改造工程已开始启动。5、认真落实儿童福利保障政策。一是认真审核确定,现全市现有孤儿43名,其中在福利院生活7名,散居孤儿36名。二是落实孤儿养育标准。我市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不低于全省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并建立了自然增长机制。6、组织安排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一是由市委、市政府组织,我局牵头开展了市级领导慰问困难群众活动。元月13日至15日,由我市“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市9镇街道36户困难群众进行了走访慰问,发放救助慰问金及救助物资折款10余万元。二是筹资660.7万元开展向城乡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春节前夕,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访民情、送温暖”活动。对城市低保对象3750户,发放慰问金113万元;对农村低保对象9068户,发放慰问金136万元;对五保对象及孤儿2000人,发放慰问金40万元;对城市低保对象7000人、农村低保对象14320人、五保对象2000人、重点优抚对象2641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28万元;为9600人农村因灾缺粮困难户发放96万元大米48万斤;为冬春荒群众发放生活救济款75万元;为1000名特困对象发放28万元过冬棉被2000床;8.2万元惠及优抚对象18560人;8万元为困难群众添置100套生活取暖炉具;11万元慰问困难党员462人;为82名统战对象发放慰问资金2.5万元;15万元慰问工会困难职工408人。7、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年冬季共接收223名退役士兵,经核查符合政策应安排工作的对象54人,需补偿资金121.5万元。上半年发放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17.6万元,并帮助15名特困优抚对象参加城乡低保;进一步理顺了重点优抚对象第2页共10页“一站式”医疗服务平台,目前已有130人次住院优抚对象享受住院补助4.7万多元,有35名重点优抚对象享受了集中治疗,对全市50名在职退休参战人员发放补差工资和退休养老保险金17万元;年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