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服務業契約範本立契約書人:ˍˍˍˍˍ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理人: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理人:ˍˍˍˍˍˍ第一條加盟店名稱、營業地址
(一)店名:ˍˍˍˍˍˍ店(以下簡稱該店)負責人:ˍˍˍˍˍˍ地址: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營利事業登記證號:ˍˍˍˍˍˍˍˍˍ統一編號:ˍˍˍˍˍˍˍˍˍ電話:ˍˍˍˍˍˍ營業坪數:ˍˍˍˍˍˍ(二)乙方應於取得各縣市政府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後,通知甲方補登統一編號以及店名資料
如乙方因故無法於該地點繼續營運,乙方應通知甲方更改契約或變更契約約定之營業地址
第二條契約存續期間
(一)本契約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民國ˍˍ年ˍˍ月ˍˍ日止,計ˍˍ年
(二)本契約屆滿前,甲乙雙方如欲繼續加盟經營關係,經雙方同意後,應於契約期滿三個月前,另行訂定委任經營契約
(三)加盟期限內,若因租約到期或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該店無法於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於租賃契約終止前二個月或停止營業後一個月內,另申請甲方認可之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四)本契約之續約必須另訂書面契約,始生效力
第三條加盟方式
(一)乙方應自行負擔及準備加盟店面,除自有商店外,若承租他人店面,為維持穩定之經營,租賃期間應定為ˍˍ年以上
(二)為維持甲方經營之固有外觀形象一致性,加盟店設立時之裝潢及基本設備(如煎台、煮台、冰箱、招牌之形式)、周邊設備(包裝材料及行政用品等)同意依甲方之指示為規劃擺設
(三)乙方應自行負擔加盟店面之裝潢及所有生財器具設備費、店面之使用成本、租金、管銷水電等營業費用,以及其他經營之相關費用
(四)乙方於開店前需親自並指派一名以上員工至總店受訓ˍˍ日,經甲方認可始可正式營運
(五)甲方於簽約日起ˍˍ日內須完成加盟成員之技術轉移及職前訓練
訓練後一個月內乙方需完成開店手續,否則視同放棄權益,甲方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