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方案为推进县民政局精神文明建设,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根据《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县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单位建设和管理的通知》,结合县民政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按照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创建文明单位为主线,以创建学习型、高效型、服务型、务实型、清廉型的“五型”机关为抓手,强化机关执行力建设,促进效能升级,确保全县民政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新新安、奋力走在中原崛起前列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创建目标按照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严格要求,狠抓落实,上下齐动,人人参与,确保创建省级文明单位顺利通过验收
三、创建措施(一)搞好宣传,做好动员
年初,结合创省级文明单位活动总体目标召开动员大会,使全体同志明确指导思想,增强责任感和荣誉感;适时邀请省、市、县文明办领导同志就如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做专题辅导,使大家明确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通过宣传典型、目标激励,调动大家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加强领导,统筹安排
党总支把创省级文明单位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总结当月创建工作情况,安排下月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组织实施,确保整个创建活动扎实有序,卓有成效
(三)完善制度,科学管理
按照创建工作总体要求,联第1页共6页系具体工作实际,做好相关制度的修订和建立完善工作
建立学习培训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奖惩奖励制度、内部监督制度、竞争上岗制度、轮岗交流制度等等,并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确保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