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双拥单位创建意见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激发全市军民双拥热情,提高双拥创建工作整体水平,确保新形势下双拥工作取得新实效,再上新台阶,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决定,自20XX年始,在全市组织开展创建“双拥合格单位”活动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以创建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为主题,以《市拥军优属办法》为依据,弘扬传统、增强团结,巩固国防、维护稳定,在全市上下着力营造争创“双拥合格单位”的浓厚氛围,为构建和谐、加快崛起,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创建原则始终坚持服务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坚持与“创建三型机关”和“文明单位”等活动有机结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创建范围创建“双拥合格单位”的范围
市直各单位(含所属副县级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经济组织);XX县区、XX县区、开发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含街道)和直管企业;驻军各部队,中央、省属驻XX县区各单位
四、创建标准1、组织健全
主要领导重视双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干部职工、指战员政绩考评范围;建立健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或服务组织,定期研究和部署双拥工作,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制度、有措施、有领导分工、有1名联络员
2、职责明确
根据双拥工作职责要求和市双拥工委的统一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好本系统本单位的双拥活动,送温暖、献爱心,动真情、办实事,每年为军人军属或重点优抚对象办1-2件好事实事,并富有成效
第1页共3页3、政策落实
认真落实《市拥军优属办法》,全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按时足额兑现抚恤补助优待金,落实有关免费、免税、免票、减价等优惠政策和窗口单位优先优质服务措施;认真做好转业退伍军人安置工作;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