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议事决策程序,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决定在全市村(居)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逐步实现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
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要以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和村(居)基层民主建设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民主管理程序,不断提升村(居)民主管理水平,使党的领导、民主管理和依法决策有机结合,加快推进村(居)的改革与发展,不断提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
在村(居)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村(居)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党领导的村(居)民主自治机制
(二)坚持依法办事
严格依照党的有关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实施,严格依法办事,推进村(居)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三)坚持发扬民主
提高广大村(居)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保障民主权利,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
(四)坚持求真务实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通过不断创新、完善、发展,努力探索实践符合我市实际又特色鲜明的村(居)民主自治机制
三、主要内容和实施程序(一)主要内容
“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党的建设,党员发展、教育与管理,党费收缴;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集体借贷、集体第1页共4页企业改制;村(居)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审报;计划生育、城乡低保、社会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以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
(二)实施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