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推进年活动意见根据《市局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和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阶段工作要求,整个推进年活动中第二阶段是重点阶段,时间跨度长,工作任务重。为确保工作落实,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要进一步明确健全制度阶段的目标任务。从20XX年4月开始到10月底,各单位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加强调查研究,集中精力和时间,对本单位涉及反腐倡廉建设的相关工作制度和举措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查和清理。在认真清理的基础上,针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按要求认真研究改革、完善和创新工作,努力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奠定制度基础。二、要扎实抓好健全制度阶段的几项重点工作。关于这一阶段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局在实施方案中巳作了明确规定。局直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有效地做好这一阶段的各项工作。(一)抓好制度清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现有的反腐倡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清理和审查,尤其要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反腐倡廉制度进行重点清理,并根据“坚持、完善、废止”的不同要求做好分类登记工作,研究提出本地本单位反腐倡廉制度“立、改、废”的意见,于5月底前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1、时间和范围。重点围绕地改市以来,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察局及市局制定下发的反腐倡廉规章制度类文件,以及各单位制定的相关反腐倡廉规章制度性文件。2、方法和步骤。先收集登记,后梳理分类,再审查汇总(《市局反腐倡廉相关制度清理工作登记表》附后)。3、责任和要求。此项工作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科室进行,局属各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整个清理工作在20XX年5月底前结束。(二)抓好制度完善。要在全面清理、审查的基础上,按第1页共5页照构建“教育引导、制度约束,监督防范、源头治理、惩处腐败”五大机制的要求和“靠实管用”的原则,做好对现有制度的分类处理工作。一是对那些与反腐倡廉工作实践相脱节、与党和国家新近出台的法规制度相违背的制度,要及时予以废除。二是对那些不适应反腐倡廉现实需要特别是缺乏针对性、有效性的制度,要抓紧修订、完善。三是对那些过于原则、不便操作的制度进一步细化,要抓紧制定配套措施。此项工作要在7月底前完成。(三)抓好制度创新。要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取向,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形成制度体系为目标,针对反腐倡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着重围绕以下四个方面推进制度创新:一是紧紧围绕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堵塞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漏洞;二是紧紧围绕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减少权钱交易的机会和空间;三是紧紧围绕党务、政务等公开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规范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四是紧紧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保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在此基础上,局直各单位还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推进制度创新,努力形成各具特色、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9月底前,各单位要有重点地创新一批制度。(四)抓好制度落实。要针对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制度落实的措施,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为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执行到位,建立以下工作机制:1、建立制度公示制。将制度的宣传教育纳入反腐倡廉总体规划、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之中。局直各单位经清理、审查、确认后现行的所有反腐倡廉制度(包括新建和完善的各项制度、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必须予以公开。2、建立定期督查制。把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督查结合起来,并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形式的作用,形成有效的制度监督检查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市局纪检第2页共5页监察部门要充分履行自身职能,每季度对局直属系统反腐倡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结合述职报告、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