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脱贫攻坚重点工作汇报20XX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聚焦脱贫攻坚兜底线,聚焦特殊群体谋福利,积极做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的有效衔接,统筹推进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强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落实落细供养政策。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根据宿政办秘〔20XX〕1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20XX年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要求,6月份开始,我区特困供养标准统筹提高到603元/月/人。6月份全区五保户总数649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863人,占比75%),累计发放基本生活金1690.59万元(其中贫困人口发放基本生活金1250万元)。目前全区特困供养人员失能失智1002人,集中供养520人,集中供养率52%。X8194;(二)强化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落实落细低保政策,做到应保尽保。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和瞄准机制,加强与扶贫部门的信息沟通,紧盯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户、老弱病残等重点对象,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兜底保障。根据宿政办秘〔20XX〕1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20XX年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要求,6月份开始,我区低保标准提高到625元/人/月。6月我区农村低保36382户6508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8337人,占比59%),低保覆盖面4.98%,累计发放低保金1.6亿元(其中贫困人口发放低保金9375万元),累计人均补差水平399元。第1页共4页(三)强化临时救助政策保障,织密织牢民生保障托底安全网。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一是加强与扶贫部门的信息沟通,重点关注未脱贫人口、返贫人口、因疫致贫人口以及因疫情陷入临时困境的人员,完善检测预警机制,对存在风险的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1-6月我区开展临时救助547人,发放救助金173万元,其中扶贫对象274人,发放救助金76万元。二是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作用,一旦发现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立即启动临时救助,予以先行救助。1-6月乡镇启用临时救助备用金救助39人,发放救助金8.9万元,其中救助贫困对象20人,发放救助金4.5万元。(四)强化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用足用活救助帮扶政策。一是深入开展贫困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6月我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1736人,累计发放781.71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2657人,累计发放915.45万元。二是健全留守儿童、监护缺失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凡是符合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条件的监护缺失儿童,要及时将其纳入相应保障范围,实现“动态监管、应保尽保。20XX年孤儿保障标准分散供养由900元/月提高到1050元/月,集中供养由1300元/月提高到1450元/月。6月份全区孤儿救助680人(其中贫困人口260人,占比38%),累计发放生活补助441.7万元。二、主要工作做法1.提高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和孤儿的保障标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2.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扶贫部门动态协调。4月份开始我区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结合低保专项治理,对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户等重点对象主动开展排查,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目前我区未脱贫贫困第2页共4页户1209户2598人,其中已享受农村低保833户1714人、享受特困195户203人、享受孤儿15户18人、享受两残补贴436户476人。我区脱贫监测户423户921人,其中享受农村低保83户15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