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优抚保障经验交流2篇第一篇目前优抚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与人们生活水平提升的程度与优抚对象现实需要的强度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
主要表现是医疗难问题依然突出住房条件与周围同期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光荣院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优抚对象应养尽养的需要
笔者经过深入调查研究
对构建优抚工作体系作如下思考:一、建立多级医疗保障体系,解决医疗难一是把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加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参保范围:具有各地常驻户口在乡老复员军人(指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残疾军人(七至十级)、“三属“(指享受定期抚恤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采取财政补贴、转移支付资金提取、彩票提留资金、优抚对象自然减员经费补贴等多种渠道进行筹集;缴费额度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9%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统筹基金按月缴纳: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须参加大额医疗费用救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
在每年一月份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缴纳参保优抚对象持社会保障ic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有关待遇
二是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除上述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夕卜其它在乡优抚对象应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其个人缴纳部分,由各地财政解决
三是实行医疗减免
凡优惠对象凭民政、卫生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优惠(证)卡到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医免收挂号费,住院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适当降低
四是建立大病救助
对不符合参加城市医疗保险的住院治疗自筹金额过大的优抚对象视病情和困难程度实行特困医疗救助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设一定的基数,在此基础上分不同入伍年限确定不同的档次给予一定比例的大病医疗报销
所需费用由各地同级财政负责
第1页共6页二、建立多种生活保障方式
解决生活难一是实行最低保障
对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家里未达到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且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