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第六章资产管理业务第一节资产管理业务的含义、种类及业务资格一资产管理业务的含义、种类2003年12月18日中国证监会令17号《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资产管理业务定义为:证券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依法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的行为
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1)证券公司和客户必须是“一对一”的(2)具体投资方向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3)必须在单一客户的“专用证券账户”中经营运作2
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1)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国债、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债券基金、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信用度高且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投资股票不超过20%并且应当遵循分散投资风险的原则(2)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非限定不受上述限制,具体由合同约定(3)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特点a)“一对多”b)投资范围有“限定”“非限定”之分c)客户资产必须进行托管d)通过专门账户投资运作e)较严格的信息披露3
为客户的特点目的,办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1)综合性a)一对一或者一对多b)限定或者非限定(2)特定性:客户需要设定特定的投资目标,例如保障亲人的生活水平(3)通过专门账户经营运作二资产管理业务资格1
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资格(1)证监会核定具有资产管理业务的经营范围(2)净资本大于2亿元,且符合证监会的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规定(3)业务人员有证券业从业资产,无不良行为记录,3年以上自营、资产管理、基金管理经验者不少于5人(4)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制度完备,执行有效(5)最近一年没有受罚(6)证监会其他规定2
证券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应当获得证监会批准的资产管理业务资格3
定向、集合、专项业务应该向证监会“逐项申请”,其中集合业务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