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镇江市教育局镇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镇文广新〔2011〕136号关于举办2011年镇江市少儿舞蹈暨社会舞蹈大赛的通知各辖市区文广新(体)局、教育局、文联、新区社会发展局,市直有关单位: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少儿舞蹈和社会舞蹈创作,推动我市少儿舞蹈和社会舞蹈事业的发展和文化的发展繁荣,同时,选拔优秀作品参加今年11月中旬在我市举行的江苏舞蹈“莲花奖”第二届少儿舞蹈比赛暨第二届社会舞蹈大赛,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决定举办2011年镇江市少儿舞蹈暨社会舞蹈大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组织机构镇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镇江市教育局镇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二、大赛时间2011年10月22日至23日三、参赛要求1.少儿舞蹈
凡创作的主题健康、构思新颖,有时代感、有感染力的少年儿童舞蹈作品均可参赛
2.社会舞蹈
创作节目:创作节目舞种不限;学习节目:学习节目含中外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等;学习节目只参加表演奖的评奖
四、参赛对象(一)少儿舞蹈参赛演员的年龄5—14周岁
各地幼儿园、小学、青少年宫、各公办及民办舞蹈培训中心或艺术学校少儿舞蹈团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二)社会舞蹈比赛分专业、业余两个组别进行
专业组:即各民营艺术团队;各行业名下组建的文艺团体的专职舞蹈演员;各非艺术类院校的舞蹈专业学生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的均可报名参赛
(注:歌舞剧院、歌舞团,专业艺术院校、部队专业文艺团体、不在此次评选之列)业余组:1.青年组:即市和各辖市区文化馆、文化站及各行业系统所属的团队中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的业余舞蹈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2.常青组:即各社区、街道、培训中心年龄在45—58周岁,身体健康、有一年以上参加舞蹈培训经历的舞蹈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五、作品要求(一)少儿舞蹈1.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