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试行)为了全省各地和有关部门顺利推行《浙江省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有效组织全省服务业统计调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的背景和意义服务业已成为推动浙江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业是提升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对实现全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005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围绕加快浙江服务业发展,推进服务业现代化制定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由于目前政府统计尚未建立起一套能够与服务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完整的服务业统计体系,还不能全面反映服务业发展状况
为了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和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制定浙江省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已势在必行
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不仅有利于及时了解浙江服务业发展总体规模、结构、效益及地区和行业分布等情况,为全省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等提供可靠依据,促进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也有利于不断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健全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发挥统计职能,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二、服务业统计调查范围和对象浙江省服务业统计调查范围包括第三产业的15个门类,具体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服务业统计调查的实施对象:在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以上15个服务业门类活动的企业、事业、行政、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机构和城乡个体经营户
三、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服务业统计调查采用全数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根据被调查服务行业门类的实际情况,以各门类中的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