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本协议当事人甲方:乙方:合肥华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华邦·世家花园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甲方的权利:⒈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乙方提供的服务;⒉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⒊要求其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停止违反共同利益的行为;⒋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⒌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⒍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⒎监督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⒏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⒐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甲方的义务:⒈遵守华邦·世家花园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履行华邦·世家花园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⒉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⒊对乙方的合法经营和管理给予支持和配合;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基金;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分摊水、电等相关费用;⒍装饰装修房屋时,应当事先告知乙方,并办理装修手续,遵守小区装修管理规定;⒎不得占用、损坏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⒏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乙方,告知受让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⒐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的权利:⒈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等项目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