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文体〔2007〕92号关于印发《平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钟埭街道办事处),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有关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确定台州市、宁波市等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综合试点、普查试点的通知》(浙文社〔2007〕51号),决定在全市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
根据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文社〔2007〕47号)、《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等精神,汲取“宁波模式”经验,我们制定了普查工作方案
现将《平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试点工作方平湖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平湖市财政局文件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1.平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试点工作方案2.平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线索表及提示3.《平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单印)二00七年九月五日主题词:印发普查方案通知抄送: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嘉兴市文化局,嘉兴市财政局,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市政协文教卫体与文史委员会,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与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史志办,市旅游局,市档案局,市文联,陆维钊书画院,各镇(街道)文化站,各镇(街道)财政所,胡水良副书记,马雪腾部长,顾玉峰副市长
平湖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2007年9月5日印附件1平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试点工作方案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是要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