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理赔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经营管理,规范公司的理赔业务行为,提高理赔服务质量,保证保险业务健康、有序、稳定、快速地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理赔业务管理的基本准则,各基层公司和理赔工作人员在理赔业务活动中必须遵守
第二章理赔管理第三条省公司客户服务部为理赔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理赔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省公司客户服务部的管理和指导,按照公司的授权和规定开展理赔工作
第四条公司定期抽调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理赔监督小组,专门负责大案、要案、疑难案件的勘查、审核工作
必要时也可以聘请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
一、受理报案第五条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服务专线中心电话(以下简称热线),是我公司受理出险报案的服务平台,所有报案由热线统一归口管理,统一调度现场查勘理赔人员
承保公司或其他部门接到的出险报案,应在最短时间内向热线转报案
严禁任何公司和个人不通过热线私自受理和处理赔案的情况发生
专线服务人员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出险通知(包括电话或口头)时,应记录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险别、保单号码、出险原因、出险时间地点及受损情况,将上述有关资料输入电脑
第六条查抄单底
理赔人员根据报案情况,尽快对客户提供的保单信息查抄电脑资料(保险单、批单),核查保单是否在期限内,受损财产是否在承保范围之内
对于明显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情况,应向客户明确说明,并耐心细致地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
如属保险责任应向被保险人提供“出险通知书”“索赔须知”等单据,并指导客户详细填写
第七条值班制度各中支公司保险服务专线中心必须保证全年天小时报案电话畅通
理赔工作人员全年天小时值班,随时接收热线调度,受理案件和现场查勘,不得脱岗、间断
必须双人查勘现场,现场查勘工具到位,现场查勘人员通讯工具畅通
第八条超处理权限及时逐级上报
如保险标的在异地出险,应及时联系出险地的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