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评估指标(试行)1、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各部门责任落实
确保公民享受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
2、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人均事业经费投入符合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
确保免费基本服务项目及相关经常性工作经费拨付到位
旗县、苏木(乡镇、街办)、嘎查(村)计生工作人员工资报酬落实率达100%
3、旗县、乡镇(苏木)级服务机构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服务(标准附后),机构健全稳定,依法开展服务,三年无技术服务事故发生
村级服务室满足服务需要
4、服务人员编制落实,结构合理,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注册及晋升等渠道畅通,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符合执业要求
5、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群众应享有的基本权利知晓率达90%,避孕方法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6、已婚育龄夫妇享有免费的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率达100%
药具服务满足育龄人群的需求
流动人口免费服务率达到70%以上
7、育龄群众获得规范的技术服务,术后随访服务率90%以上,落实避孕措施及时率达85%,出生人流比0
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达90%以上
技术服务机构完成“四术”量占总“四术”量的70%以上
全面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和生殖保健服务
8、建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决策服务机制和人口信息管理服平台,信息准确率达95%以上
9、三年符合政策生育率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
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或偏高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得到遏制
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到75%以上
10、旗县级服务机构达到“四优一满意”(标准另附)要求
群众对计划生育服务和作风建设满意率达90%以上
全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旗县服务站“四优一满第1页共23页意”基本标准一、环境优美l、外部环境:服务站周边安静、环境整洁;四周50米以内无垃圾堆放;100米